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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 函 | |||||
機關地址: | 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| ||||
傳 真: | 02-2356-6292 | ||||
承 辦 人: | 陳浩 | ||||
聯絡電話: | 02-7736-5863 | ||||
受 文 者: | 大同技術學院 |
發文日期: | 中華民國104年03月27日 |
發文字號: | 臺教技(四)字第1040035267E號 |
速 別: | 最速件 |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|
附 件: | (2件) 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條文)( 0035267EA0C_ATTCH15.docx、0035267EA0C_ATTCH18.pdf,共二個電子檔案 ) {C}{C}{C}1041291902_1_0035267EA0C_ATTCH15.docx {C}1041291902_2_0035267EA0C_ATTCH18.pdf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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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| 旨: | 「專科學校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」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4年3月27日以臺教技(四)字第1040035267B號令訂定發布施行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條文)1份,請 查照。 |
說 | 明: | 本案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://edu.law.moe.gov.tw/)下載參閱。 |
正本: | 外交部、內政部移民署、各國立專科學校、各私立專科學校、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、國立高雄餐旅大學、國立臺中科技大學、國立臺北商業大學、大同技術學院、大華學校財團法人大華科技大學、中華醫事科技大學、文藻學校財團法人文藻外語大學、台北海洋技術學院、台南家專學校財團法人台南應用科技大學、弘光科技大學、和春技術學院、東方學校財團法人東方設計學院、長庚學校財團法人長庚科技大學、南開科技大學、南榮學校財團法人南榮科技大學、城市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城市科技大學、美和學校財團法人美和科技大學、致理技術學院、桃園創新科技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創新技術學院、健行學校財團法人健行科技大學、崇右技術學院、華夏學校財團法人華夏科技大學、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技術學院、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、聖約翰科技大學、臺灣觀光學院、輔英科技大學、德霖技術學院、黎明技術學院、醒吾學校財團法人醒吾科技大學、龍華科技大學、蘭陽技術學院、國立空中大學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、本部各單位、本部秘書處(張貼教育部公告欄) |
副本: | 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|